遗嘱继承

主页 > 继承纠纷 > 遗嘱继承 >

公证遗嘱被撤销后遗产应当怎样继承(上)?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4-05-18 22:59  点击:
公证遗嘱被撤销后遗产应当怎样继承(上)?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机构在公证员的参与下订立的遗嘱。由于公证机构及其人员的专业性,公证遗嘱被撤销的较少,但是也有部分公证遗嘱因为种种原因被撤销。公证遗嘱被撤销后,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怎样继承分割呢?
 
公证遗嘱被撤销的原因多半是因为程序原因被撤销,在前面的文章中介绍过公证遗嘱的订立过程,公证遗嘱由公证人员先根据遗嘱人预先草拟的草稿或者现场草拟的草稿,打印出来后再由遗嘱人签名和注明日期。因此,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公证人员打印出来的这一份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的载体,肯定属于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遗嘱不能成为继承的根据,因此不能按照打印出的遗嘱来继承遗产了。
 
既然不能按照打印出来的遗嘱继承遗产了,是否意味着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呢?
 
打印遗嘱被确认无效后,不一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因为,在公证员打印的这一份遗嘱被认定无效后,遗嘱人可能还订立有其他类型的遗嘱,其他类型的遗嘱中如果有生效的,依然要适用遗嘱继承的规定。当然,在遗嘱没有处理的这部分遗产还是要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
 
公证人员在制作打印遗嘱时要按照遗嘱人提供的草稿来打印。如果遗嘱人提供的草稿属于他自己书写的,并且有他本人的签名以及他自己注明了年月日的。此遗嘱如果没有其他的违反法定形式的地方,该草稿就是一份自书遗嘱。在公证人员打印的遗嘱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按照这份自书遗嘱来继承。
 
如果遗嘱人到了公证机构的时候,没有提前准备一份遗嘱草稿。则公证人员可以指导他现场草拟出一份草稿。根据现场草拟草稿的表现形式,可能属于自书遗嘱,也可能属于代书遗嘱。
 
如果公证人员在遗嘱的草稿上签名和注明日期的,则该份遗嘱的草稿有可能属于一份代书遗嘱。因为,该份遗嘱草稿是由立遗嘱人在公证人员的面前口述,并由公证人员书写的。书写后还让遗嘱人对遗嘱内容进行了核对,对错漏之处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在草稿写好后,还让遗嘱人签名和注明了日期。这完全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因此此时的遗嘱草稿本身就属于一份代书遗嘱。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