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一份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的正确流程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为什么要订立代书遗嘱,要么是被继承人不会写字、要么是被继承人病重或者身体虚弱不能写字、要么是被继承人单纯不想写字。一般来说,主要是因为被继承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写字了,才考虑订立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标准的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找一个代书人和一个见证人。代书人一定是会写字通常字写的还可以的人士,还得懂点法律,最好是找律师等专业人士更稳妥一些。代书人同时也属于《民法典》所规定的见证人,也就是说代书人有两个身份,代书人兼见证人。
见证人最少要找一个,可以找数个,但是没有必要,一个一般就可以了。
代书人和见证人必须要符合这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必须不能与继承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注意这里是不能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但是可以与被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通常情况下,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一般就是找自己信得过的亲朋来担任代书人和见证人,法律上是允许的。
第二步,代书人与见证人准备好纸和笔,然后与要订立遗嘱的继承人沟通订立遗嘱的基本情况,包括:有哪些财产,在过世后想要给哪些人等。
然后,让被继承人把自己的意思用自己的话当着代书人和见证人的面叙述至少一遍,让代书人和见证人对接下来起草的遗嘱内容有一个大体的了解。
当然,代书人和见证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检查被继承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房产证和身份证等。
第三步,被继承人开始当着代书人和见证人的面口述遗嘱,代书人开始记录遗嘱,见证人全过程见证这一过程。
口述遗嘱过程中不应当有不相关人员在场,特别是不能有继承人在场。口述遗嘱的过程应当是连贯的,代书人应当一次性书写完口述的内容,见证人全程一直在场,中途不能离开。
第四步,被继承人口述完遗嘱,代书人记录完毕之后,马上把遗嘱草稿读给被继承人听,或者让被继承人自己观看检查,如果有不正确和疏漏的地方,重新书写或者修改遗嘱草稿。
第五步,在检查无误后,由被继承人、代书人和见证人,在遗嘱上签上姓名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