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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时受遗赠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1-10-12 23:35  点击:
       继承时受遗赠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继承时根据得到遗产的人的身份不同,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所谓的遗赠,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把其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通过遗嘱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种遗产取得方式。
 
       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到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同,遗赠中是由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士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法律规定了较为严格适用条件。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继承人之外的人得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把遗产留给自己时,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的两个月内,他需要作出接受继承的表示。作出表示的方式,可以是向其他法定继承人作出,也可以是通过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方式作出,都是可以的。如果在六十日内没有表示接受的,就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就不能够得到被继承人的遗产了。
 
       这是受遗赠人应当注意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很多受遗赠人就是没有注意到法律的这一规定,没有在规定的两个月时间内表示接受遗赠,从而丧失得到受遗赠的财产的权利的。
 
       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继承人还是受遗赠人,虽然法律规定的很清楚,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的时候,法定继承人就属于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属于遗赠人。但是现实生活中,有时还是很容易忽视的,比方说爷爷通过遗嘱把财产遗留给孙子继承,孙子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是法定继承人就忽略了在六十日内表示接受遗赠,从而丧失受遗赠权。因为根据我国之前的《继承法》及现在的《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孙子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受遗赠人,应当在得知受遗赠后的六个月内作出接受还是放弃遗赠的表示。
 
       其他的人士在得知遗嘱中把自己列为遗嘱继承人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发现自己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时候,此时自己的身份是受遗赠人,所以一定要记得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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