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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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嘱信托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9-12-12 22:21  点击:
      什么是遗嘱信托?
 
      信托就是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委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与代理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代理是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委托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而信托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为代理行为。二者的相同点是行为的后果都有委托人自己或者其指定的人承担。
 
      信托制度引入我国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在民事理财领域是广泛使用的一种理财方式。遗嘱信托也早在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中就有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鲜见遗嘱信托的运用。究其缘由,恐怕是大众对这种理财方式的不理解造成的。那么,什么是遗嘱信托呢?
 
      遗嘱信托就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把自己的财产在自己过世后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的名义对财产进行保值增值的管理的一种遗产处理方式。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就是被继承人,受托人可以是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也可以是委托人相信的任何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遗嘱信托管理的财产就是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是委托人(被继承人)的财产或者非法财产都不能成为遗嘱信托中委托管理的财产。遗嘱信托委托管理财产的原因在于继承人因为种种原因不适合管理遗产,比方说继承人年幼,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等。遗嘱信托的目的是实现委托管理财产的保值增值,既然委托专业的人士管理遗产,肯定是要让遗产产生收益,这些收益主要用于继承人生活的需要以及支付给受托人的管理费用。
 
      遗嘱信托的流程是被继承人(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信托合同,在信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明确管理的财产的范围及要达到的管理目标。此外还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及受托人的报酬等事项。在信托合同中可以包含被继承人的遗嘱的内容,不过为了信托合同的顺利履行及遗嘱的有效性,被继承人可以另行订立一个与信托合同内容一致的遗嘱。至于遗嘱的形式,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当然在实际中,一般订立的都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以这三种遗嘱形式为常见。其中遗嘱的有效是信托合同存在的前提,如果遗嘱因为种种原因无效,那么信托合同就不会得到履行,如果遗嘱部分无效,则信托合同部分不能够被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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