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形式和要求(上):
遗嘱继承是法律规定的两种继承方式之一,指的是根据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继承的继承方式。另一种遗嘱继承的方式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由于是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分割遗产的,因此很好的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思,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继承方式。因此,鉴于遗嘱继承在继承中的重要性及广泛使用。法律对遗嘱继承的形式和要求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一、遗嘱继承的形式
遗嘱继承的形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遗嘱继承程序的形式性的规定;二是遗嘱的形式要件。
遗嘱继承的程序性规定要求在适用遗嘱继承的时候,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不遵守这些程序性规定,就会导致继承无效的法律后果。《继承法》对于遗嘱继承的程序性规定有:
首先必须要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这是遗嘱继承的前提,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只能适用法定继承了。遗嘱是遗嘱继承的前提和根本,假定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就失去了遗产分割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可以参照的遗产分割方案,因此只能适用法定继承。
其次是要根据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来分割遗产。被继承人之所以提前订立遗嘱,就是希望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留个自己希望给予的人。因此,遗嘱中立遗嘱人(被继承人)通常只是让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他的财产,很少在遗嘱中确定所有的继承人都为遗嘱继承人。如果遗嘱中确定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的权利,在规定所有的继承人分到的财产份额一致的情况下,那其实就跟法定继承没有太大的区别了。遗嘱中一般还要写明每个遗嘱继承人应当继承到的遗产,或者说可以分到哪些遗产。如果光是确定了遗嘱继承人而没有明确各个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的,那只能推定所有的遗嘱继承人继承相同的份额。此时,每个遗嘱继承人分割到的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
最后是遗嘱继承中必须要为特定的人员保留必要的份额。《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遗嘱继承中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