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中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涉外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继承人以及遗产中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今天主要谈谈继承人在国外想要继承在国内的遗产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继承人如果是在国外,不论其是外国人还是我国旅居在国外的华人。只要是人在国外,想要继承国内的遗产,都应当办理身份证明手续。
身份证明手续就是要证明自己的继承人的身份的文件,如果是在国内的继承人,直接用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就可以起到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作用。但是如果在外国的话,外国政府部门核发的证明身份的证明,我国有关部门并不能确认其真假。
因此,对于身处外国的继承人就要履行一定的证明自己继承人身份的证明程序。这个程序一般就是身份的公证认证程序。就是对外国政府核发的护照先由当地的公证员进行公证,然后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经过公证认证后的身份证明,才会为我国法院承认。
想要在我国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继承问题的,一般还要聘请中国的律师,聘请律师要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就是表明委托某个律师帮助自己打继承官司的文书。在进行公证认证的时候要一并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同时还需要一同进行公证认证的文件包括遗产继承诉讼的起诉状,以及在外国形成的证据等。
在继承诉讼中成功获得遗产份额后,就面临着继承到的遗产的处理问题。身在外国的继承人继承到的遗产一般包括三类:不动产、股权等权利以及现金及有价证券等。
不动产可以过户到在外国的继承人名下,该继承人可以自住及出租都是没有问题的。股权经过公司的股权变更程序也可以变更到继承人名下,继承人就是股东了,可以行使股东的权利。
有价证券可以随时变现为现金,如果继承到的不动产出售后也会成为现金。如果继承到的股权因为股权所属公司的规定不能变更到继承人名下,也会折成现金支付给继承人。
继承到的现金就面临着怎样使用的问题,如果在国内花费继承到的现金,可以正常的使用。可是如果想要把继承到的现金转移到国外的话,就比较麻烦。继承到的现金要转移到国外,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经过批准后,才能够转移至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