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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怎样处理?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3-01-26 22:29  点击:
       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怎样处理?
 
       遗产分割时,如果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的,则无论是在法定继承中还是在遗嘱继承中,都要为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保留的份额要能够满足胎儿成长的需要,并且要结合遗产的多少确定保留的份额多少,可以多于或者少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胎儿的遗产份额保留后,后续应当怎样来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呢?
 
       为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后,后续根据胎儿的成活情况来确定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处理:
 
       一、胎儿出生后是活体的,则此时就由该名婴儿继承为他保留的必要的遗产。注意这里只需要考虑胎儿在出生的那一时刻胎儿的状况,就是说在胎儿分娩出的那一刻是活着的,就属于法律规定的胎儿出生后是活体。
 
       胎儿出生后是活体并且继承到为他保留的遗产份额后,由他的监护人为了他的利益来运用这笔遗产。该笔遗产应当主要用于保障出生后成活的该名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今后的教育和医疗的支出。以便保证该名孩子健康的长大直至成人,当然继承的遗产份额可能有多有少,保障孩子成长后多余的部分,依然属于该名孩子的财产,任何人包括他的监护人都不能侵吞他得到的遗产。如果保留的遗产份额不能满足孩子的正常成长之需的,则他的监护人负有让其健康成长的职责。
 
       二、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该名胎儿就无权得到。因为该名胎儿出生时就死亡的,其不拥有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没有继承的权利,通俗的说就是该名胎儿没有成为人,因此不能拥有人的权利。则此时保留的遗产份额,依然还是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既然此时依然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则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分割。
 
       三、胎儿出生后才死亡的。如果胎儿确实生出,在出生后才死亡的,哪怕该名婴儿存活的时间很短,则该名婴儿也有过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他也就继承到了为他保留的遗产份额。在他死亡后,他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
 
       此时出生后就过世的该名胎儿继承到的遗产份额在他的继承人中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因为才出生的孩子是没有权利订立遗嘱的,因此此种情形下只能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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