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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以继承股权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0-03-04 20:45  点击:
      公务员可以继承股权吗?
 
      股权是股东享有的参与管理公司及推荐和确定公司管理人员并参与公司盈利分配的权利。股权是含有财产权的重要权利,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自然人股东过世后,股权可以被继承,有权继承的人为过世股东的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但是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不得参与盈利性活动,因此不得开办公司,不得成为公司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在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过世后,如果其继承人是公务员的是否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呢? 
 
      根据公司是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务员对于股权的继承权是不同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的载体是股票,而股票的转让是很容易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股票交易所进行交易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则可以由买方和卖方自由转让,转让的地点可以是证券公司等经营股票买卖的场所,也可以是其他地方,没有关于转让场所的硬性规定。
 
      鉴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这些特点,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过世后,他的继承人只需要按照规定的份额取得股票就行了。这其实是炒股,根据2001年中办发[2001]10号文《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规定,公务员在遵守一些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炒股的。因此,在拥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被继承人过世后,他的继承人不管是否是公务员都可以直接继承其拥有的股票。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则体现了典型的股权中的身份权和财产权。其身份权就是管理公司的权利,取得了公司的股权就意味着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实际的任免管理人后者亲自参与管理的权利了,而这是违反了我们国家关于公务员不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性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就不可以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了。
 
      严格的说,是公务员不可以继承有限公司股权中的身份权,而股权中的财产权却是可以继承的。遇到需要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时,可以把去世股东拥有的股权对应的财产利益由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继承人继承分割,而去世股东享有的股权中的身份权则不被允许继承。
 
      此时,就是说去世股东股权对应的财产由公司拿出来由他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继承人继承分割,而有限责任公司则因为股东去世而少了一名股东,这就是应当采用的继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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