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一定可以继承到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吗?
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继承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分为在有限公司的股权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是可以自由继承的。也就是说没有特别的情况,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没有法律障碍的。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被继承人开户的股票账户完成变更名字的过程,就是把股票账户的开户人变更为继承人或者是把被继承人股票账户中的股票转移至继承人的股票账户中,达到继承的目的。
如果是没有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权,则可以通过得到被继承人的股票的方式就完成了继承。
在要继承的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时候,法定继承人能不能够继承到被继承人遗留的股权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首先,一般来说,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在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拥有股权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到该股权,由公司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记载新的股东名称为法定继承人并在股权登记机关把股东名字变更为法定继承人之后,就完成了有限公司股权的继承程序了。
其次,在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协议中对股东过世后的继承事宜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定处理。此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中可能约定的是股东死亡后,他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他名下股权。只要是股东一致同意并且在上面签字确认的,则这种约定是合法的。此时,法定继承人就没有权利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到被继承人遗留到的股权。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约定的通过别的股东股买去世股东遗留的股份,然后分割购买款的方式来继承。
再次,在没有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明确约定股东遗留的股份不能被继承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也不是一定都能继承到股东遗留的股权,如果是一些特定的行业,对股东的资格有限制的。此时没有特定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一样不能继承到去世的股东遗留的股权。此时的解决办法,仍然可以是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外其他有资格的人购买去世股东遗留的股份,然后再由法定继承人得到去世股东股权的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