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证明自己是继承人有资格继承遗产(上)?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有两个顺序,在继承开始时,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没有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权利。因此,证明自己属于继承人包括是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和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证明。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相对来说容易证明一些,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我们就来分别说说不同身份人的证明方法:如果是被继承人的配偶,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最好的文件就是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部门调取结婚档案,也可以是表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等;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父母的话,最好的证据当然是表明亲子关系的户口薄,但是由于分户等原因,有的亲子可能户口不登记在同一个户口薄上,这时就需要由保管了初始的可以看出亲子关系在一个户口薄上的公安户籍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也是可以证明与被继承人的父子或者母子关系的。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要求的证据一样,也是户口薄或者亲属关系证明。特别强调一下,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胎儿与第一顺序中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就是享有子女的继承权,如果顺利出生存活,出生证明等可以作为有继承权的证据,该法条我们要明白一点只有胎儿娩出时是死体,其继承资格才自始不存在。换句话说,哪怕是胎儿娩出后哪怕存活了很短的时间,他也有依据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中,还有一类特殊的人,那就是丧偶儿媳和女婿,这两种人在一定情形下,有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因此,这两种人首先要证明他们是儿媳或者女婿的身份,这一步倒不是很难,一般结婚证就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