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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怎样办理—北京继承律师告诉您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9-03-22 22:34  点击:
      遗产继承公证怎样办理—北京继承律师告诉您:
 
      遗产继承公证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遗产,法定继承人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方案取得一致的公证证明,并以此证明到相应机关办理遗产产权的转移手续。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为:
 
      一、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所有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亲自或者委托其他人向公证机构(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除此以外,还需要提交的证明有:被继承人过世的证明;自己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被继承人过世的证明可以是医疗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证明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可以是公安机关的户口薄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同样要提交类似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的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二、按照规定缴纳遗产继承公证的公证费。根据最新的文件规定,如果将要继承的遗产的标的额不是很大的话,公证处一般不收取公证费,不收取公证费的标的额的标准每个地方不太一样,一般认为以不超过一万元为限。大额的遗产的公证费的收取标准,以各个公证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在提出申请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公证部门当着公证人员的面进行遗产继承分割协议的签署,遗产分割协议包括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各申请人同意的分割方案,放弃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所有的继承人当着公证人员的面签字确认,公证人员对这一过程的合法性及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出具《公证书》。
 
      四、对于不动产,由得到遗产的一个或者数个法定继承人拿着《遗产继承公证书》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遗产的分割。对于动产,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可以依据公证书公证的协议的分割方式直接分割。对于需要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的,凭借《遗产继承公证书》依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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