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证明自己是继承人有资格继承遗产(下)?
二是证明他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证明起来有点难度,证明的主要方法可以是邻居作证,居委会出具书证证明等。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中还有一类人的身份也很尴尬,那就是私生子或私生女。因为本就是私生的,知道的人肯定不是很多,也没有什么有效的证明身份关系的材料。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亲子鉴定技术相当成熟,想要继承遗产的私生子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以证实亲子关系,从而完成证明自己属于继承人这个任务,但假设被继承人已经被火化了,再提出亲子鉴定那可就没有办法了。所以,对于想要获得继承资格的私生子,最好在被继承人在世时要求被继承人承认自己的身份或者在被继承人在世时要求做亲子鉴定。
以上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的方法和途径,对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也需要不同的证明方法。对于兄弟姐妹而言,证明继承人资格的最好方法就是户口薄或者是户籍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身份关系的证明相对来说难度大一些,这时因为户口本上能显示出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关系的可能性不大,毕竟我国现在都是小家庭,户籍机关也要求一户一个户口,因此,从户口本上一般难以直接看出他们的关系。但是我们可以采取间接证明的方式来证明,先证明祖父母与被继承人之父母的亲子关系,再证明被继承人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这样自然推导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身份关系。
最后,要特别说明一下存在代位继承情况下,被继承人资格的证明问题,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过世,由过世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来继承原本属于其的继承份额。因此,要想证明其代位继承人的身份,首先要证明其父母与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具体证明方法如前述,接着再来证明自己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或者孙子女关系,然后还要证明其父母先于被继承人过世,这时的证据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等证据。这是一个间接的证明过程,需要两步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也不是很难得到,平时留心收集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证明自己有资格继承遗产的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