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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纠纷怎么判—北京继承律师告诉您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51  点击:
    分家析产纠纷怎么判?
 
    要想知道分家析产纠纷怎么判,首先要明白什么样的纠纷才属于分家析产纠纷。构成分家析产纠纷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分家析产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家庭成员的关系,这个条件是区分分家析产纠纷和共有物分割纠纷的标志,如果数人共有一物而没有家庭成员身份,他们之间只能是普通的共有关系,基于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共有就是家庭成员的共有,是分家析产纠纷的前提;第二各个家庭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由于分割问题产生纠纷,需要由法院解决。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属于需要由法院解决的分家析产纠纷。
 
    法院在解决该类纠纷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根据《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该条规定,在解决此类纠纷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各个家庭成员约定不得分割的,法院一般判决不准予分割。
 
    二、如果出现了《物权法》第99条规定的丧失共有的基础或者重大理由时,这时可以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家析产纠纷中,丧失共有的基础一般就是家庭成员身份的终结,比如分家。此时,如果其中一名或者数名家庭成员因分割共有的财产遭受损失的,由过错方对其进行赔偿,没有过错方的,按比例补偿受损方。所谓重大理由,就是家庭成员有使用该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份额的原因,且确需使用该财产,比方说家庭成员的亲人重病确需用钱,需要变卖共同财产中的分割来取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时。此时,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三、家庭共有财产的析产方式。《物权法》第100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因此,法院在解决家庭共有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时,应当先行调解,争取达成财产分割的协议,达不成协议时,应进行实物分割,只有在不具备实物分割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考虑采取折价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理该财产,再对折价或者变卖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几点就是分家析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时要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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