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主页 > 继承纠纷 > 房产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与五保制度之间有什么关系?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6-06 22:53  点击:
遗赠扶养协议与五保制度之间有什么关系?
 
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一样,也是处理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的规定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嘱继承是基于被继承人单方留下的遗嘱来分配他的遗产。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是被动的。
 
而在遗赠扶养协议这种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方式中,被继承人与得到遗产的人之间其实是一种合同关系。被继承人的身份变成了遗赠人,得到遗产的人的身份是扶养人。双方之间通过订立的合同也就是遗赠扶养协议来处理遗赠人的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有自己的特点: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一个双务协议,双方都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遗赠扶养协议中遗赠人的权利是要求扶养人在其生前的时候对其提供日常生活的扶养和照料。并且在其过世后妥当安排其后事。他的义务就是在其过世后,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属于遗赠人的全部或者部分遗产归扶养人所有。
 
其次,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一些成立的专门以照顾老年人生活为目的的公司可以与遗赠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最后,遗赠扶养协议中没有约定的财产,在遗赠人过世后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在农村五保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五保制度的施行使得广大农村地区没有赡养人的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很好地保障,为了更好地推广这一制度,后来就在吸收五保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从而使没有赡养人的老年人可以得到扶养人扶养照顾的范围由农村变为我国全部区域。
 
目前来看,该制度确实有利于对老年人的照顾和扶养,不仅使没有赡养人的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得到保障,并且该制度还有扩大到有赡养人的老年群体中的趋势。一些子女因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父母的,或者子女在国外不能照顾父母的,就可以拿出父母的部分财产与专业的照料老年人生活的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来使父母的日常生活得到很好的照料。
 
这样一来解决了子女的后顾之忧,让子女可以更好地投身于工作之中。二来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有了很好地照料。可以说是两全其美。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