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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6-18 22:24  点击:
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合法所得,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按照规定继承。但是对于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是否属于遗产一直没有予以明确。在《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二条明确了被继承人在过世时,有尚未取得的承包收益的,则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对承包收益的补偿,计算出的补偿金额属于承包人的遗产。
 
按照该条的规定,具体的承包收益的补偿计算方法是这样的:
 
首先,必须是承包人尚有承包收益没有取得的。
 
承包人在过世的时候,他所承包的项目中尚有还没有来得及取得的承包收益的,才谈得上计算补偿的问题,如果没有承包收益,或者承包收益已经全部取得,就谈不上计算对承包收益的补偿金额问题。
 
承包人尚有承包收益没有取得,包括没有取得任何承包收益,以及虽然取得了部分承包收益,但是还有没有取得的承包收益。
 
其次,必须是承包人已经对承包的项目投入了资金或者付出了劳动。
 
承包人对承包的项目投入了资金或者付出了劳动是得到补偿的前提。如果承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后,在投入资金或者付出劳动前就过世的,就谈不上补偿了。
 
承包人对承包的项目可能投入了资金,也有可能是投入了劳动,当然还有可能是既投入了资金又付出了劳动。
 
承包人承包项目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产出,因此一般都是既投入了资金又投入了劳动。当然,这个劳动可以是承包人自己投入的劳力,也可以是雇佣其他人投入脑力或者体力的劳动。
 
承包人对承包的项目投入了资金和劳动的,有权获得收入,在其获得收入前就过世的,则有权获得补偿。
 
再次,补偿包括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的补偿。
 
补偿应当包括投入的资金和付出的劳动,还应当包括其增值和孳息。资金和劳动的结合一般来说是会产生增值的,增值的大小应当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来计算。
 
最后,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对承包人的投入进行补偿。
 
发包单位和接续承包的人都可以作为对原承包人进行补偿的主体,接受补偿的主体一般就是原承包人的继承人。
 
原承包人得到的补偿就属于其遗产,按照相关规定由有权的人继承或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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