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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继承—北京继承律师告诉您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06  点击:
     什么是转继承—北京继承律师告诉您:
 
    转继承又称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为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的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的主要特征有:

    (1)被转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之前死亡,如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为代位继承。

    (2)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份額仅以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額为限,且被转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也存在于遗幅继承。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第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第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第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第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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