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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继承,北京继承律师为您介绍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07  点击:
    什么是代位继承,北京继承律师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晩辈直系血亲代替死亡在先的长辈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一项法律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晩辈直系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例如,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孙子即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条件是:被代位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晩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的适用有以下注意事项: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不得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代位继承人不论多少,只能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儿媳或女婿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影口向其子女成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依现行法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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