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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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北京遗产律师告诉您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3:03  点击: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合同的一种,当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经过协商,被征收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达成的征收补偿协议是有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征收人的名称、地址,被征收人的姓名、住所地、通讯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等。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号码、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面积、间数、结构楼层、质量装修情况以及附属物和附属设施等等。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4.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及给付的时间、产权调换的方式下的回迁等。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补助费用。征收人应当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在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征收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征收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
 
    6.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所谓搬迁期限是指被征收人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界限,其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对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主要问题达成一致后,进一步协商确定。所谓过渡期限是指在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下,征收人提供适宜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时间期限。
 
    7.违约责任。指双方当事人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就征收人而言,其违约就意味着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补偿款或者逾期不能提供产权调换房屋;而被征收人违约,主要是指不按照约定按时搬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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