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部分继承人翻建、扩建宅基地上的遗产房屋的怎么处理?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在宅基地上的遗产房屋进行翻建或者扩建的行为非常普遍。这主要是源于现在房屋价格的高企,房屋租金的高涨。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被翻建或者扩建后,在城市郊区则可以增加很多的可供出租的房屋面积来增加经济收入,不是城市郊区的地方至少可以增加居住面积。
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部分继承人翻建、扩建宅基地上的遗产房屋应当怎么处理呢?首先,要看这部分继承人的翻建、扩建行为是否经过了全部继承人的同意。如果部分继承人的翻建、扩建行为经过了所有的继承人的同意,则属于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的行为。此时翻建、扩建后的遗产房屋的处理按照全体继承人事先商量的意见处理。
如果部分继承人是擅自翻建、扩建宅基地上的遗产房屋,没有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此时,因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所有的继承人都成为了遗产的共有人。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来说,就是宅基地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共同共有人对财产的处理必须要所有共同共有人全体同意,否则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无效。这时,所有的继承人依然是对原来的宅基地上房屋拥有应当拥有的房屋份额。换句话说,就是不管怎样翻建、扩建,所有的继承人依然是拥有没有翻建之前拥有的对宅基地上遗产房屋的继承份额,不因房屋的翻建、扩建行为而增加或者减少。
那么,事实上房屋已经由一个或者部分继承人擅自翻建或者扩建了,对于翻建或者扩建的部分应当怎么处理呢?因为部分继承人擅自翻建或者扩建的行为是无权的行为,侵犯了其他的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其他的继承人可以要求擅自翻建、扩建的继承人承担侵权的责任。具体的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是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能够恢复原状的首选恢复原状,没有必要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造成浪费的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比方说房屋翻建后是没有必要和可能要求恢复原状的,此时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也不是说只要擅自翻建、扩建的情况下,就一律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如果擅自翻建、扩建人是遗产房屋没有分割前,实际居住于此的继承人,他翻建、扩建的目的是为了居住方便或者维护房屋的目的,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