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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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来源:北京金剑离婚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6-02 21:53  点击:
什么是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遗赠本质上是赠与的一种方式。赠与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把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其他的人或者单位的行为。赠与是自然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在生前的时候赠与人可以通过订立赠与合同或者口头形式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把自己的财产给与其他人或者单位。
 
而遗赠则是赠与人在生前的时候写好遗嘱,并指出在自己过世后把自己的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给予继承人之外的人。遗赠因为在书写遗嘱的时候并没有同将来的受赠人商量,因此法律规定,当遗赠人过世后受遗赠人知道自己受遗赠的事实后,要在六十天内决定是否接受遗赠。受遗赠人的决定是否接受遗赠的表态,就相当于是赠与合同的承诺部分。
 
因此,遗赠是遗赠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遗产指定由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一种遗产处理方式。继承遗产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对被继承人而言,他如果不留下任何遗嘱,此时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他的遗产,也就是由他的有权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此时就属于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遗产。
 
而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通过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处分被继承人的遗产。他们之间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遗嘱继承与遗赠的相同之处都是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他们之间的不同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遗嘱继承是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到遗产;而遗赠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有关单位得到遗产。在遗嘱中,遗嘱人可以指定他的财产由哪些继承人来继承,每个人继承的份额是多少,都可以详细地写在遗嘱中,在遗嘱人过世后,就应当按照遗嘱中的指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来继承遗产。
 
遗赠也是由遗嘱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来决定把他的遗产的全部或者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之外的自然人或者单位来继承。此时得到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遗嘱继承中,有权的继承人在知道自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到遗产这件事后,不明确表态的就视为其接受了遗嘱继承。而遗赠中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是受遗赠人,可以通过遗嘱受赠到遗赠人的财产后,其在六十天内不明确表态同意接受遗赠的,视为其放弃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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