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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时是否需要为胎儿保留份额?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3-24 22:47  点击:
遗产分割时是否需要为胎儿保留份额?
 
关于是否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我国《民法典》及之前的《继承法》都明确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前半句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该条是对遗产分割时保留胎儿份额地明确规定,分割遗产时应当遵守。
 
之所以需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是因为胎儿将来出生的时候,属于没有劳动能力的需要被继承人扶养的人,但是被继承人没有承担抚养胎儿长大成人的责任时,却在胎儿还没有出生时就过世了。此时就需要以被继承人的遗产的部分或者全部,作为抚养胎儿所需的财产,在胎儿出生前予以预留,以供胎儿出生时取得。
 
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体现在遗产分割地过程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分割过程中,他的继承人中如果有胎儿的(当然,此时严格的说胎儿不能算是一个完全的人),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要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不论是在法定继承中,还是在遗嘱继承中,只要是在分割遗产的过程中,都应当为胎儿保留份额。
 
法定继承中,胎儿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享有与其他继承人一样的继承权利。此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是胎儿法定权利的体现。
 
在遗嘱继承中,虽然被继承人有通过订立遗嘱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但是胎儿作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照顾对象,在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根据遗嘱来分割遗产时,首先就是要预留出胎儿的份额,其他的部分才能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分割。
 
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占遗产的比例,要根据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遗产的多少来决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价值巨大,则需要留出足够把胎儿抚养成为成年人时的费用即可。剩余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只能够负担胎儿的抚养费用,甚至连胎儿的抚养费用都不够的,则优先保留胎儿的份额,其他继承人就不能够继承到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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