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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中存在代持的股权如何继承的风险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2-03-27 22:28  点击: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中存在代持的股权如何继承的风险
 
       股权代持是指真正的出资的股东不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里,也不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中,而是由他人代为持有他的股权,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中只是登记代持人的姓名或名称。在股东代持关系中,真正的出资股东称为被代持人,在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中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被称为代持人,又称为显名股东,与此对应,真正的股东又被称为为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的真实身份可能公司知道,也可能公司不知道。在公司知道的情况之下,也不意味着公司就承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隐名股东要想获得公司对其身份的认可,还有几个条件:一是要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二是行使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包括投票权、分红权等。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想让公司承认隐名股东的真正股东身份,就更不容易了。
 
       正是因为真正股东的股东身份大多数情况下不为公司所承认,因此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下真正股东过世的情况下,被代持的股权怎样被他的继承人顺利继承是存在着风险的。
 
       这是因为此时的继承人要想顺利继承到被代持股东的股权,与正常的股权继承相比要先完成很多的前期工作。
 
       首先是要确定被继承人的实际出资人也就是真正股东的地位,这就涉及到与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的关系,如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签订有股权代持协议,则股权代持协议就是很好的证明实际出资人出资是真正股东的证据。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则需要凭借其他证据来证明被代持股东的实际出资人地位。
 
       其次是公司承认实际出资人的真正股东的地位,股东的实际出资人的地位要予以明确,还需要其他股东的承认,根据法律的规定,需要至少一半的公司其他股东的认可,实际出资人才可以获得公司的股东的地位。就算是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的认可,也不能取得公司股东的资格。
 
       再次是在过世的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被公司承认以后,才可以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的规定来继承过世的隐名股东的股权。当然,此时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已经为公司承认,此时才谈得上对过世的隐名股东的股权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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