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中各个继承人应当继承多少的份额?
股权继承是指公司的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继承其股权的行为。股份有限公司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股票,因为股票是按份存在的,因此各个有权的继承人继承应得的股票份数就行了,不存在继承份额难以确定的情形,因此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有限公司的继承情形,也就是对有限公司的股权的继承。因为遗嘱继承,按照遗嘱的指定的份额进行继承就行了,因此本文主要讨论法定继承中各个继承人应当继承多少的份额。
根据人民法院案例的精神,法定继承人在继承有限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一般继承均等的份额,就是每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一样多的股份。这是因为有限公司的股权的价值难以判断,不能像股票一样等份也不能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不能对股权的价值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时,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平均分割是公平的。当然在公平分割的前提下,对于《继承法》规定的需要多分的一些法定继承人,也可以适当的予以多分。
这些可以适当多分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有特殊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等。这些人具体是是否多分以及多分的份额,要根据个案予以确定。
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股东的股权,仅仅限于被继承人名下的公司的股权,至于公司投资设立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中的财产权益,股权属于公司,公司得到这些子公司的收益。尽管这些收益也体现在股东的收益中,但是股东的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公司投资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股份。当然公司作为股东产生的收益,也会体现在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收益之中,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股权,实际上也得到了公司投资的收益。
被继承人因为股权而享受的公司的分红,也属于其遗产,应当由他的继承人予以继承。当然在继承公司的分红这部分遗产时,要考虑这一部分分红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分红的一半是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剩下的一半才由其法律继承人继承。此时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当然也可以继承。
总之股权继承中,各个法定继承人继承到的股权份额一般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