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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形式之家族信托业务的模式(中)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11-21 22:11  点击:
      遗产继承形式之家族信托业务的模式(中):
 
      私人银行在注重客户需求和个性化服务的基础上为客户私人定制资产管理方案,并提供一揽子的金融解决方案。
 
      咨询顾问模式下,客户依据业务团队提供的金融产品投资价值信息及买卖建议,做出投资决策,下达交易指令给业务团队,业务团队负责交易操作并及时向客户报告。
 
      全权委托在制度设计上使客户与受托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具备规模效应,分散风险,增强流动性,提高了服务效率,也增加了客户对受托人的忠诚度。总体来看,资产管理型机构更倾向于全权委托模式,瑞士隆奥银行便是典型案例。全权委托业已成为国内财富管理机构尤其是主动管理能力强的机构着力拓展的业务模式。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是国内全权委托业务模式的典范。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设立专户投资团队开展全权委托业务,运用MOM(Manager of Managers)管理模式,通过对投资组合和投资管理人的双重配置,由工行私人银行部作为机构委托人,根据私人银行客户设定的专户全权委托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久期、投资约束等要素,建立起对底层投资管理人的管理机制,实现投资目标。

      (二)投行/基金型
 
      所谓“投行/基金型”指的是采取家族基金、慈善基金等类家族信托的投行操作手法实现家族财富的保护、管理及传承,不仅关注家庭财产管理还关注家族企业管理。家族企业管理主要依托家族基金。境外主要表现为家族主权基金,考虑企业的发展安排和家族财富分布。境内家族基金主要考虑家庭财产管理及企业发展。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及需求,为客户提供家族企业发展及传承相关的服务,包括:产业扩张、市值管理、投融资方案、企业上市及企业接班等。
 
      (三)竞争合作型
 
      开放式平台化模式是竞争合作型的代表,公司内部形成完整的业务链条,实现专业化的分工与合作。家族信托团队的核心功能在于资产及服务配置,负责实现客户需求和产品供应的对接。平台化的运作模式,将营销与客服、产品生产与供应、风险控制与中后期管理等非核心业务剥离出来,外包给公司其他业务部门或从公司外部引入,专注于资产配置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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