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遗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时间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开始分割之前签订。当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属于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之间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签订主体必须是继承人和有权分得遗产的人,具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抚养协议确定的受遗赠人、应当分得遗产的人,不具有这几种身份的人,没有权利分割遗产,当然也不具备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资格。
通常有权分得遗产的人不止一个人的时候,就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割协议,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不仅是避免以后起纷争的需要,而且也是遗产财产所有权变更需要的法律手续。继承人继承的房产需要过户的时候,房屋管理部门要求继承人之间提供遗产的分割协议及其他一些的材料,才会把房屋的产权人由被继承人变更为继承人,其他需要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也需要提供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如果是房产,还需要注明房产证号,如果是车辆,需要注明车辆的牌照号。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避免歧义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绝受领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x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并注明订协议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