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

主页 > 继承相关 > 分家析产 >

签订分家析产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56  点击:
    签订分家析产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分家析产是通过协议,将大家庭分成小家庭以及将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这是我国社会大家庭变成小家庭的主要方式,也是确立小家庭财产的主要方式。在分家析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分家析产一般来说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一般来说,首先是分家,伴随着分家而来的就是大家庭财产的分析,根据一定的标准,把大家庭的财产分配给分开后的各个小家庭的过程,这个完整的过程就是分家析产。
 
    分家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事情,而有时析产不一定是家庭成员内部的事物,拥有共同财产的两个人或者组织也可能会对共有的财产予以分割,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析产。但是,这时一般不叫析产,这时叫做共有物分割更为准确,适用物权及共有的法律规定来调整。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