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主页 > 继承纠纷 > 房产继承 >

小产权房继承中的难点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1-12-23 22:38  点击:
       小产权房继承中的难点:
 
       小产权房在全国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主要是分步在城市的郊区,更是有很多的小产权房小区。特别是在大城市的郊区,小产权房的存在确实解决了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很多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士或者购房资金有限的人士购买的都是小产权房,随着购房人年龄的增长,在面临继承问题时小产权房的问题凸显出来。
 
       小产权房的来源形式多样,表现在继承问题的上的难点也是多样,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难点:
 
       一是因为小产权房没有相关的房产证明,导致继承时可能面临不能够被分割等继承问题。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及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书,小产权房由于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因此小产权房要么是仅仅有村镇政府发的所谓的产权证明,要么是没有产权证明,没有产权证明的房子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进行分割的。不能够分割的房子当然面临着不能在法律上进行继承的问题。
 
       在实际的操作中,小产权的所有者过世后,其继承人可能只能经过协商来处理小产权房的继承问题,比方说所有的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来决定哪些继承人得到小产权房的使用权,然后给没有得到使用权的继承人一些金钱补偿。
 
       二是小产权房在拆迁之时可能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导致小产权出现各种继承问题。如前所述的在事实上的继承中,得到小产权房使用权的继承人给予其他没有得到小产权房使用权的继承人一些补偿后,在小产权房面临拆迁之时,小产权得不到拆迁补偿款,导致继承使用权的继承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他们给予了其他继承人以金钱补偿,但是在拆迁后因为得不到拆迁补偿,就会出现继承到小产权房的使用权的继承人出现鸡飞蛋打的局面。因此,在小产权房的继承时,就会没有继承人愿意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而给予其他继承人以补偿了。当然,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不需要给予其他继承人以补偿,则是可以继承小产权房的使用权的。
 
       因此,小产权的继承人继承到小产权后,可能面临没有房产证明而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以及在拆迁之后无法得到拆迁补偿的困境。只有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而事实上对小产权房完成继承的安排,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但也面临着拆迁之后无法得到补偿的问题。
 


  联系人:张剑锋律师

   电话:13651270589

  传真:(010)59626911-286

  邮箱:zjf199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张剑锋律师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0446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