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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能否在老人去世后继承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12-15 22:36  点击:
      小产权房能否在老人去世后继承?
 
      大家对“小产权房”的概念都不陌生,所谓小产权房就是指在村集体土地或者宅基地上建造的并用于出售但是没有正规的房产证的房屋。购买小产权房屋时一般也能得到一份一般写着“房产证”的证明书,但是这个证明书一般是由乡镇政府甚至是村委会所发的,不属于国家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法律效力的房屋权属证明。
 
      正因为如此,小产权房是不能买卖的,也无法过户,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甚至是因小产权房买卖引起的纠纷,法院可能都不会受理。
 
      小产权没有正规的房屋权属证明,但小产权房能否继承呢?
 
      答案是可以。那么可以继承的理由是什么?和正常的大产权房屋有什么区别呢?
 
      小产权房屋亦是被继承人生前用钱款购买的,主要是家里的老人用自己的存款购买的,小产权房因为没有房产证明文书,是不可以贷款的,所以说是全款购买的。正是因为通常是家里老人全款购买的,所以说也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一个“物”,是可以实际进行居住的,是有一定的财产价值的。作为被继承人留下的一项财产,可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的。此时继承人继承的是小产权作为物的属性的房屋本身,不是继承房屋的权属。
 
      所以,作为一项财产的小产权房屋在继承案件中,法院是可以进行处理的。
 
      小产权房屋毕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所以法院在判决中不能说归谁谁“所有”,而是表述为归谁谁“继承”。小产权的继承从法理上就是继承的居住使用等的利益,不能处分所有权。因此,继承到的房屋一般来说继承人也只是只能用于自己居住而不能买卖。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经过法院处理了,就能完成小产权房屋的“合法化”了,显然是不能。因为小产权房很多都是违建,是否是违建应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在先确认,法院在这一阶段无权进行干涉。并且房屋权属证明的确认和颁发相关的证明,属于国家房屋管理部门的职责,法院也无权直接确认房屋的权属。
 
      还有就是法院在继承中的处理是否可以作为拆迁安置补偿中合法化的依据,答案也是否定的。法院在判决中要进行类似的表述和澄清,法院仅仅处理的是继承问题,小产权的性质并不因此而变化,不能对其他问题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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