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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书可以作为继承时分割遗产的依据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7-08 23:17  点击:
遗书可以作为继承时分割遗产的依据吗?
 
遗书是死者在临近死亡之时书写的,交代后事的文书。遗书一般来说是死者在可以预测的死亡快要到来时书写的,或者是临时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时书写的。遗书的内容是对自己死亡后未了事情的交代,以及死亡原因的说明等。
 
可以作为遗产分割依据的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法律文书。特别是自书遗嘱,也是死者自己书写的对于遗产等事项处理意见的文书。因此,遗书如果能够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可以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从而成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遗书要想按照自书遗嘱对待,成为分割遗产的根据,必须符合以下的要求:
 
第一,涉及死亡后遗产的处分内容
 
分割遗产的依据必须要有怎样处分遗产的内容。如果遗书中明确说明了死者过世后遗产的处理方式的,就符合了遗嘱的一个条件,那就是遗嘱中必须有明确地遗产怎样处理的内容。
 
如果遗书中只是泛泛地说明有财产需要处理,而没有具体明确的财产范围及处理方式的,也不属于有涉及遗产的处分内容,该遗书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不能成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第二,遗书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
 
遗书是死者在临近死亡之际书写的交代后事的文书,一般来说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如果根据遗书的内容很明显看出来不是死者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则不能够作为自书遗嘱对待。
 
当然,在实务中,是否是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除了从遗书内容可以明显地推断出来的以外,其他情况下是否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明责任,应当在提出异议的一方。
 
第三,死者在遗书上签名并标明了年月日
 
遗书上有死者的签名,才说明遗书确实是死者亲自书写的,证明了遗书内容的真实性。遗书上由死者亲自注明年月日,可以知道遗书的形成时间,这样在如果死者遗留有多份遗书或者遗嘱的情况下,可以知道那一份是最后一份遗书或者遗嘱。
 
第四,没有相反的证据排除该遗书的
 
遗书的内容的各个要素都没有相反的证据予以排除,则表明该遗书就是遗书人亲自书写的表明其真实意思的真正的遗书,遗书的内容是死者的真实意思。如果遗书的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要求,则该份遗书就可以作为自书遗嘱来对待,成为分割遗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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