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和女婿怎样才算对公婆及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及之前的《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岳父母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有权分割到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那么,怎样才算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
首先,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应当是承担了日常的生活照顾义务
公婆、岳父母的日常起居主要是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照顾的,包括日常的饮食、生病的医疗等。当然,也并不是说必须是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出钱购买食品、支付医疗费等才算是照顾。如果公婆、岳父母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也可能是公婆、岳父母自己出钱购买的食品、支付的医疗费。但是对公婆、岳父母的照顾和看护一定主要是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完成的。
日常的照顾义务可以是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一个人完成的,也可以是在其他人地参与下共同完成的,但是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一定是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或者说是主要工作,其他人只是完成了部分的或者辅助的工作。
其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必须是较长时间地完成了对公婆、岳父母的照顾义务
赡养包括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不仅对公婆、岳父母的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予以照顾,还要是较长时间的对公婆、岳父母的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予以照顾。
这个时间长度,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在初期公婆、岳父母有经济及行动能力不需要其他人的照顾,则待公婆及岳父母需要照顾的时候,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给与了照顾的,应当认为完成了照顾公婆、岳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仅仅照顾了较短时间公婆、岳父母就过世了的,不能认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最后,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照顾必须是无偿的照顾。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基于有报酬地照顾公婆、岳父母,那就同公婆、岳父母花钱请别人照顾没有什么不同。此时,不能认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