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我们知道,在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是可以代为继承的,并且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不管几代都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那么,被继承人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子女是否可以代为继承呢?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继子女虽然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血亲关系,但是因为养子女和继子女的身份,属于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所谓拟制血亲,是“自然血亲”的对称,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法律既然规定了养子女和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地位相同,因此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子女当然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此时要注意三点,第一点是养子女和继子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具体就是养子女必须要有合法的收养手续,继子女必须是已形成抚养关系。第二点是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子女有可能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以及继子女。
具体而言,以下情形都可以代为继承:一,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和继子女的生子女在其父母为被继承人的拟制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在其父母过世后,当然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属于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在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先于被继承人过世后,则养子女取得代位继承的权利,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此时有两个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都符合法律拟制的子女关系,因此可以代位继承。
四,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继子女属于法律拟制的有亲生子女地位的继承人,养子女同样也属于法律拟制的有继承地位的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的条件,因此也可以代位继承。
并且根据代位继承的原理,如果再下一代的养子女和继子女,依然符合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的,依然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受辈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