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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时间怎样确定?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2-07-03 22:31  点击:
       被继承人死亡时间怎样确定?
 
       被继承人死亡时间关系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和遗产确定的时间。根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因此,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的确定,在继承中有重大的意义。那么,应当怎样确定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呢?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因此确定被继承人死亡要考虑到两种情况下的死亡时间的确定:
 
       一是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时的死亡时间的确定
 
       引起被继承人生理死亡的原因是多样的,主要有:自然死亡,自然死亡是指人的器官衰竭而导致的人的器官不能维持正常机能而死。自然死亡是大多数的继承人死亡的原因。自然死亡的判断标准根据各个国家法律的不同规定而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脑死亡标准、呼吸衰竭标准及心脏停止跳动标准等。
 
       生理死亡的原因还有各种对人体组织的破坏导致的死亡,包括各种故意伤害人的身体的行为,如行凶行为;各种过失的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交通事故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
 
       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实行安乐死导致的人体的死亡,其安乐死的实施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我国生理死亡的时间一般以医院出具的死亡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死亡的时间。如果不是在医院死亡的,则以公安机关确定的死亡时间为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二是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的死亡时间的确定
 
       被宣告死亡是推定的死亡,有两种情形。一是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此种情形下,法院的判决书作出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也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此时因为引起宣告死亡的原因是意外事件中下落不明,此时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的,则以意外时间发生之日为被继承人死亡的日期,也即继承开始的时间。
 
       我国非生理死亡的作出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来判决确定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此时确定被继承人死亡的部门就只有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确定,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确定宣告死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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