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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1-09-26 23:20  点击: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
 
       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继承人基于继承人的身份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剥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只在五种情形下被剥夺继承权,也就是丧失继承权,其他情形下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被非法剥夺。
 
       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被非法剥夺,但是继承人却是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的权利的放弃,因此法律是允许的。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该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点,早于或者晚于这个时间点作出的放弃继承的表示,都达不到放弃继承的效果。
 
       在现实中,很多继承人为了表达自己对被继承人的忠诚,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在被继承人尚在人世时,就表达自己将不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意思。其实,这种表达是没有法律意义的,作出这种表达的继承人其实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后,其依然有继承权。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16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中,当事人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期待权为由,请求确认继承权丧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放弃表示系在分家析产等合意行为中作出,涉及继承权之外其他权利义务安排,继续享有继承权有违相关习俗并导致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对作出放弃表示方请求继承遗产的请求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如果该名继承人虽然是在继承开始前表达的放弃继承的表示,但该继承人是在分家析产等情形下,因为得到了其他好处而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那么本次还让其继承就会违背相关习俗或者导致显示公平的,则其放弃继承有效,本次不会继承到遗产。
 
       如果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作出的放弃继承的表示,则一般情形下该放弃表示就会导致放弃继承权,因此,此时继承人应当慎重作出放弃的表示。有的当事人出于一时的义气放弃了继承权,冷静下来后又后悔了,此时一般来说,法律是不会允许其反悔的。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一定要慎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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