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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9-06-14 23:37  点击:
      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
 
      在婚姻关系存续的过程中,配偶死了就涉及到了继承的问题。此时的遗产的分割比例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此时死者的遗产要从夫妻共同财产及家庭财产中分离出来,分离出来的专属于死者的遗产才能够进行遗产分配。
 
      具体的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要分两步来确定:
 
      第一步从夫妻财产中分离出健在一方的财产,剩余的才属于过世一方的遗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遗产中不能包含别人的财产,当然也不能包括健在一方的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关系,在配偶一方死了后,应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提取出一半作为健在一方的财产,这是因为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后对财产的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在过世的配偶订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可能健在一方就不止提取出一半的财产了。因为过世的配偶可能通过遗嘱把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都遗留给了健在的一方。此时,原夫妻共同财产都归健在的一方所有,也就是说,健在的一方得到百分之百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步,剔除出健在一方的财产份额后,死亡配偶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均等的比例进行分配。当然这个均等的比例是指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对于死亡配偶照顾多的人或者有需要死亡配偶生前抚养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此时的继承比例就不是绝对均等,而是有的继承人可能多一些,有的继承人可能少一些。在特定情形下,有的继承人也可能被取消继承的资格,这样就一点也继承不到遗产了。
 
       在死亡配偶订立有遗嘱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就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份额进行遗产的分割分配。此时的分配比例完全是按照遗嘱的内容确定,不按照遗嘱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遗产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在遗嘱没有为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留出继承份额时,才可以突破遗嘱的规定,预留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按照遗嘱确定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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