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上)?
我国目前是可以进行家族信托的设立的,企业家等人士可以为了整个家庭或者家族的利益设立家族信托,来解决家族成员的今后收入问题及家族积累的财产的保值增值问题。
当然,设立家族信托只是家族财产保值增值的一个途径,其他的途径比如:用家族企业所得的收益再进行投资或者培养家族成员为经营企业的好手,让他们有足够的收入来养活自己,则家族信托就没有设立的必要或者说家族信托就是家族财产保值增值的一个补充了。
家族信托设立的出发点有二:一是家族企业有积累的财产找不到投资的好的方向,不如设立一个家族信托让专业的人士来帮助把家族企业积累的财产进行投资及理财等,目的是使家族企业的财产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二是为家族企业的部分成员今后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家族企业的成员,特别是后辈成员中,有能力的可以凭自己的本事挣到钱。而对于有些资质较差的后辈,或者心不在赚钱之上的后辈,家族长辈就有必要设立一个家族信托,来保障这类家族后辈成员的生活及成长发展所需的资金了。
我国目前其实尚未有如国外发达国家一样建立一套针对家族信托的具体操作规范及明晰财税政策支持的法律法规制度来规范家族信托的设立及运行。目前我国设立家族信托主要依据的法律是系统性规定信托关系的《信托法》及规范平等的民事主体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合同法》。
一、《信托法》规定了信托关系中的三方主体,即设立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家族信托的设立人就是信托法中所指的委托人,也就是家族财产的原始所有权人。可以是家族财产的个人所有者,也可以是家族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家族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如夫妻及没有分家析产的家庭成员,这两类人都可以设立家族信托,成为家族信托的委托人。
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必须满足几个基本条件:第一是要求用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来设立家族信托,不能用公司的财产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来设立家族信托。第二是设立信托时的委托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或者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