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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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13  点击: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使自己的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继承方式。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指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者组织继承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尽管遗嘱继承与继承都需要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财产,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二者的遗产取得人不同。遗嘱继承中最终取得遗产的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遗赠中最终取得被继承人财产的必须不能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而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2.二者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不同。继承遗产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同时还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及缴纳被继承人欠缴的税款。当然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能超过继承人实际要继承的遗产的价值,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以放弃继承的方式对税款和债务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遗赠时遗嘱继承人只对被继承人的财产纯粹的取得,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有债务没有偿还,也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而不能从遗赠财产中扣除。但遗赠时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清偿后遗赠人没有财产,受遗赠人当然也无财产可供继承了。
 
    3.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如果不想继承遗产,需要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同时也要承担缴纳税款以及偿还债务的义务。受遗赠人则需要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遗赠成立,否则视为放弃遗赠。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这样当一个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或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放弃继承的时候,后补继承人就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来完成被继承人可能的附随义务;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这时如果受遗赠人如果丧失受遗赠的资格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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