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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冲突怎么办?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0-03-16 21:46  点击: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冲突怎么办?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其财产在其过世后由其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法律文件。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在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扶养人对遗赠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在遗赠人死后其财产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是被继承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双务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中,在遗赠人过世后其财产赠送给扶养人。此时的财产可以是遗赠人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是遗赠人的部分财产。具体在遗赠人过世后扶养人可以得到多少财产取决于遗赠人和扶养人在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后遗赠人还有其他财产的,则遗赠人当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让其继承人继承。
 
      因此当遗赠人过世后,扶养人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得到部分财产,遗赠人的继承人根据遗嘱的规定得到另一部分财产,这样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有时候在遗赠人过世后,在处理其身后事的时候发现,其订立的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发生了冲突。比方说本来在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给予扶养人的某个或者某些财产,遗赠人又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规定由其继承人继承,此时应当怎么办呢?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根据该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高于遗嘱的效力的,毕竟遗赠扶养协议是一个双务合同,某个财产赠予扶养人是遗赠人的义务,因此其不能再通过遗嘱的形式把该财产指定由其继承人继承。通过遗嘱继承到遗产的继承人是不承担义务的或者说承担的不是对等的义务,因此,在同一个财产产生争议的,以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为准。对于遗赠人剩余的财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没有约定的财产,则遗赠人当然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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