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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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的法律风险有多大(上)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9-01-11 22:18  点击:
      打印遗嘱的法律风险有多大(上)?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逐渐提高和电脑的广泛普及,经电脑打印的遗嘱形态也渐渐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很多立遗嘱人认为,只要打印遗嘱记叙的内容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愿,再加上自己的签名,摁上手印,百年之后这份遗嘱自然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可是这样一份打印遗嘱,在法律面前真的具有合法效力吗?
 
      近日,某法院对一起打印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遗嘱被认定无效的裁判结果,再次提示大家:打印遗嘱风险大,遗嘱还应手写为宜。
 
      被继承人甲是乙、丙两姐弟的叔叔。1990年,甲与前妻李离婚后,收养了其兄弟莫的儿字丙作为养子一起生活。2009-2012年期间,甲因身体状况不大好,便随着侄女乙一起生活,受其照顾。
 
      2012年年底,甲名下的回迁安置房盖好后,甲搬进了新房,独自生活直至离世。2017年1月,甲因病去世,乙、丙共同为其办理了后事。可就在继承开始后,乙拿出了甲身前留下的一份摁有手印的打印遗嘱,遗嘱也经蒋某、廖某两位见证人同时见证,是合法有效的,所以继承应该按遗嘱记叙内容进行。
 
      养子丙表示,其从未听养父提过留有遗嘱的事,矢口否认这份遗嘱的真实性,坚持要求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乙与丙姐弟两协商不下,最后乙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打印遗嘱法律效力,并按遗嘱记叙内容分割遗产。
 
      案件审理开始后,法院通知遗嘱见证人蒋某、廖某前来法院,出庭作证。审理查明,证人蒋某与廖某系夫妻关系,妻子廖某与乙是工友关系,丈夫蒋某也是通过工友关系认识乙的,蒋某与廖某均表示,甲在乙陪同下找到自己时,遗嘱已经写好了,两证人都不知道遗嘱为何人书写并打印出来的,也没有认真看过遗嘱记叙的具体内容,只是按照甲的要求帮做个见证,在遗嘱上签了各自的姓名,并摁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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