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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包权能否依法继承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44  点击:
    个人承包权能否依法继承:
 
    个人承包权并不当然地属于遗产范围,其能否由继承权人依法继承应视情况而定。《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法》 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手贯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同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単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由此可见,个人承包的,在承包人死亡后,承包经管权能否继承不能一概而论,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对待。如果承包合同中规定由某继承人继续承包的,该继承人依合同的规定继续承包,但继承人继续承包属于继承人与发包方建立的新的承包关系。如果合同中无此规定,则发包人发包时,继承人无法当然继续承包,但享有优先承包权。 
 
    个人承包合同与目前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合同不同,家庭联产承包合同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当有个别家庭成员死亡时,并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关系不变,家庭的其他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但这种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也不是承包权的继承,而是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办理,个人能承包合同仅在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情形下才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也就是说,承包权能否继承,先要看属于什么性质的承包,如果是普通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来设定的承包权,能不能承包主要看合同条款的约定,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要以承包的,那么其继承人就可以承包。当然,这种情形是基于合同条款内容的约定,不是基于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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