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中在内地之外居住的继承人得到的遗产怎样处理?
涉外继承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或者要继承的遗产有一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继承。其中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继承诉讼,主要是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如果遗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我国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该类继承纠纷案件,由继承人到财产所在国的法院去起诉解决。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继承案件后,最终分得遗产的国内的继承人的遗产很好处理,就是按照一般的遗产的处理原则处理就行了。比较棘手的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继承人怎样处理其在国内继承到的遗产问题。
涉外继承中继承人在国内继承到的遗产的类型与普通的继承案件中继承到的遗产的类型是无异的。从大的方面来说,无非是不动产和动产两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继承人在继承时,应当与其他的继承人协商或者向法庭说明情况,争取尽量不直接继承到不动产。最好的方式是由其他的继承人继承到不动产,然后给予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继承人以金钱补偿。
如果不可避免的继承到不动产,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可以出租出去;二是可以在继承后出售该继承到的不动产。当然,如果不出售也不出租的话,也是可以的。这样当居住在国外的继承人回国后就可以利用该不动产。不过此种利用的效率是很低的,因此大部分居住在国外的继承人是选择出售或者出租继承到的不动产。
另外就是继承到动产了。当然动产的种类也是很繁多的,有些动产是便于携带的,便于携带的动产是可以由居住在国外的继承人直接携带至境外的,当然也需要符合出境的法律规定。
动产中的大头应当是人民币,任何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最终转化为人民币。在国内继承到的不动产可以通过出售的方式转化为人民币。继承到的其他不动产比方说股权、基金份额等,都是可以转化为人民币的。
当然,在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中有人民币的,则居住在国外的继承人就可以直接继承到人民币。
因此,被继承人的遗产中的绝大部分遗产是可以以人民币来计价的,居住在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到的遗产份额也是可以转化成人民币的。人民币怎样处理就是居住在国外的继承人处理遗产时面临的问题
目前,处理的方式就是向外管局提出申请,然后由相关金融机构配合,是可以很顺利地把继承到的金钱遗产(人民币)转移到继承人居住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