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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依遗嘱继承遗产后还有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时还可以继承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2-07-18 22:38  点击:
       遗嘱继承人依遗嘱继承遗产后还有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时还可以继承吗?
 
       遗嘱继承人依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遗嘱继承人的权利。在被继承人订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具体就是要按照遗嘱中列明的遗嘱继承人为继承人,遗嘱中列明的财产为遗嘱继承人所能继承到的遗产,然后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分割遗嘱中指定的遗产。
 
       现实中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除了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列明的遗产外,被继承人还有其他的遗产没有在遗嘱中列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一是被继承人也就是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没有把属于他的所有财产列在遗嘱中;二是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又增加了遗产,但是被继承人没有改动自己的遗嘱中遗产的范围,因此增加的财产就不属于遗嘱中列明的遗产;三是被继承人在订立完遗嘱后,由于疾病等原因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即便在订立遗嘱后被继承人又增加了遗产或者想把之前没有在遗嘱中列明的遗产增加列明至遗嘱中,由于被继承人失去订立遗嘱的能力,这些财产也不能被列入到遗嘱中的遗产范围中了。
 
       遗嘱中没有列明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那么,对于按照遗嘱继承的内容已经继承到遗产的继承人,对于遗嘱中没有列明的遗产是否还可以继承呢?此时就是考虑其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如果按照遗嘱继承到遗产的人的身份是法定继承人,则其按照遗嘱继承的时候属于遗嘱继承人,如果按照遗嘱继承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按照遗嘱继承的人的身份是受遗赠人,此时属于利用遗嘱的形式把遗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单位。
 
       遗嘱继承人的身份既然是法定继承人,则在其按照遗嘱继承完应当继承的遗产后,被继承人剩余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此时遗嘱继承人当然还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嘱中没有列明的被继承人的其他的遗产。
 
       这是因为遗嘱继承人本来就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是受遗赠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在被继承人还有没有被列入遗嘱中的遗产的话,受遗赠人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则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遗嘱中没有列明的被继承人的其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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