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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可以继承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2-04-04 23:29  点击:
       商标权可以继承吗?
 
       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商标的所有人对其拥有的商标的独占和排他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权利,其中独占权是指商标的所有人可以自己使用注册商标,享受注册商标带来的好处,排他权是指商标所有人禁止除自己和自己允许之外的第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通过商标的独占和排他使用,可以为商标使用者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商标权也是包含财产权益的权利。包含财产权益的权利一般是可以继承的,因此商标权也是可以继承的。
 
       单位拥有的商标权由单位拥有,在单位不再存续时由承继的组织来继续享有单位的商标权。自然人拥有的商标权是否在自然人过世后属于自然人的遗产,在之前的《继承法》及现在的《民法典》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自然人合法拥有的商标权应当是其遗产,可以被继承,在拥有商标权的自然人过世后,由他的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来继承商标权。
 
       商标权的继承与普通财产的继承比较起来,应当履行特定的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移手续》。”这就是说,除了走正常的继承遗产的手续外,在继承到注册商标专用权后还要办理转移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则继承人不认为已经取得了商标专用权。
 
       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中,怎样在继承人中间分割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个难点。在继承开始时,因为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他们对继承到的遗产是共同共有的,因此他们继承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是共同共有的。然后各个继承人可以对继承到的遗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总的原则是平均分割。并且要考虑物的属性,不能因为分割而使物减少或失去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但是因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特殊性,不能够进行实体的分割,因此在各个继承人继承后应当一直保持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当然对于利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收益,可以根据各个继承人的情况,不均等的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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