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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21-09-14 22:56  点击:
       被继承人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被继承人在过世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单位或者是从单位正式退休的人员,则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单位都会发给抚恤金。单位发给的抚恤金是否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一直是很多人搞不明白的问题,今天北京继承律师就来谈谈抚恤金到底是否属于遗产。
 
       要弄明白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先要搞清楚抚恤金的性质。抚恤金的性质就是单位发给受伤或者死亡人员的救济费用,目的是救济伤者或者死者家属中的生活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主要就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收入很低的家属。抚恤金中既包含物质抚慰部分又包括精神抚慰部分。
 
       由此,可以说明的是,抚恤金实际上是国家对受伤者或者死亡者的家属的物质帮助。在受伤的情况下,抚恤金是发放给受伤者本人的,因此谈不上是遗产,因为伤者毕竟没有死亡,只有死者的财产才谈得上是遗产。在死亡的情况下,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亡者家属中需要照顾的人员的抚慰性质的财产,其发放的对象不是死者本人,因此也不能算作是遗产。因此,无论是因为受伤或者死亡所获得的抚恤金,都不属于遗产。
 
       既然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那么在死者过世后的遗产分割中是否需要对抚恤金进行分割呢?
 
       尽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是在我国法院的习惯性操作中,还是会在处理死者的遗产的诉讼中一并解决抚恤金的问题。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想一次性解决与死者相关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减轻当事人的讼累。
 
       因此,在继承诉讼中一并解决抚恤金的分配问题时,其不适用遗产的分割原则,而是要根据抚恤金的性质进行合理的分割。抚恤金既然是对与死者生前存在紧密关系的亲属的精神性抚慰与物质性帮助,那么在分配死亡抚恤金时应综合考虑各亲属与死者生前的关系、相互照顾程度及该亲属的自主生活能力,然后有所区别的进行分割。
 
       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继承人与死者紧密关系的程度来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关系越紧密的亲属就分的越多。另外还要根据该继承人的自主生活能力来进行分割,自主生活能力弱或者丧失生活能力的,则分配的就越多。此外还要根据相互照顾的程度来进行分割。
 
       因此,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一般在继承诉讼中会一并处理。抚恤金的分配原则与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不相同的,不是按照遗产继承分割中一般均分的原则,而是根据与被继承人亲密程度及继承人的需要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有需要的人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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