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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在实务中是通过什么方式继承的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1-20 22:40  点击:
    房产继承在实务中是通过什么方式继承的?
 
    我们所说的遗产继承,主要继承的遗产就是房屋,这是遗产继承的常态。因为在现阶段甚至将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房屋都是居民家庭财产的重要部分,当然也是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继承诉讼中房屋继承纠纷这个比例是最大的,而且继承案子中房产继承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当事人都是要房子不要钱。因为房价总在涨,当然这跟我们国家这些年来的房价高企有关,这是目前的现实。
 
    因此,在法院处理的房产继承纠纷中,有的法官的思路是同等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继承人投有房子,其他继承人有住房,应当把房子分给无房的继承人,其他人由得到房子的人进行补偿,基本是都是这样操作的。在像北京等房价很高的城市,得到房子的继承人只是继承人中的其中几分之一,继承到房子后再拿出来相当数额的金钱补偿给给其他人继承人很困难。这样法院在现实中就会遇到问題就是执行难,把房子判给他了,下面补偿到位不了。这就出现了维护了一个人的权利,但是带来的是其他继承人的权利没有办法得到保障,尤其是现在房价相当高的情况下,动辄五六百万元、上千万元怎么能拿出来。因此,有些法官会判要继承的房产属于共有,判共有的结果是卖房然后分钱,这样至少每个人的诉求都可以通过这个案子实现了,目前越来越多的就是这样判决的。
 
    在实务中房子的继承问題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就是继承以后房子要涉及过户问题。到房管部门去过户的时候,需要看遗产继承公证,或者法院的判決书、调解书。因此,又出现了一类的继承诉讼纠纷,就是本身继承人之间本没有什么纷争,就是来调解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出一个调解书的。因为公证费、诉讼费都很高。因此,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可能按照很低的数額交这个诉讼费,然后调解,再去过户。在实务中很多为了继承房产的继承人就是这样做的。当事人实际目的就是拿调解书以便去房管局进行过户,因为这种方式过户费用最便宜。
 
    房屋继承中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題,那就是在没有还完房屋贷款的情况下怎样继承?现在有大量这样的情况,房贷还投有还完,几个继承人怎么继承该套房产?实践中有两条路:第一条路是继续还贷款。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要继承遗产就应该还清债务,这时需要和银行签一个转按揭的手续;第二条路就是把该套要继承的房产拍卖,然后把欠款还完,剩下的款项由各个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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