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吗?
所谓股权就是股东对其出资所形成的股份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股东财产权和股东身份权,是多种权利的集合。正是因为如此,股权的继承不同于一般意义上财产的继承,而是有着自己的特殊性。
股权是否可以被继承呢?这因为公司的性质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其股份表现为股票形式,因此可以直接对股票继承分割,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主要探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股权原则上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因为其特殊性,相对于普通财产在继承的程序和方式上也是有着其独特性。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 首先只有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才有权对股权进行继承。而法人或其它组织是股东的,在其被解散或注销后,由承继的单位根据规定取得股权,这不属于继承。因此,我们今天所谈的股权继承,就是指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对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的继承。
其次,此时的继承继承到的是股权价值和股东的资格,并不是单纯财产,也包括股东作为公司的拥有者的管理权,用人权等权利。
再次,公司的章程可以对自然人死后其继承人是否能继承股权以及怎样继承股权作出规定。如果公司的章程对自然人股东过世后其继承人的继承设置了相应条件的,其继承人的继承需要满足公司章程设置的条件。甚至公司的章程也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过世后,其继承人没有继承股权的权利。因为,有限公司主要强调的是人和性,在自然人股东过世后,其继承人也许并不是其他股东看好的人,让这些继承人加入到公司的股东队伍,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团结,因此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拒绝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当然此时应当对死亡自然人股东股权的价值做出评估并返还,由其继承人对这些返还的股权对应的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过世后,一般来说,可以对股权进行继承,从而使其继承人不但继承到股权的财产价值从而也取得股东资格。但是当公司的章程有规定的情况下,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