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上):
遗产包括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和财产权利。遗产是继承权的客体,遗产只存在于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结束之前这段时间内。遗产处理完毕后,其所有权就转归继承人,属于继受人的财产,就不再具有遗产的性质了。也有一种说法,被继承人一过世,继承就开始生效,遗产就已经转化成为了继承人的财产了,如果是一个继承人就属于该继承人所独有,如果有多名继承人,遗产就属于这些继承人所共有。并且一般认为此时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当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分割后,才最终成为继承人个人的财产,才完成完整意义上的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具体而言:
(1)公民的收入。主要指公民的工资、奖金、也包括公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收入、从事承包土地所获得的收益、从事智力创造所取得的物质权利,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公民的收入表现形式有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应注意的是,公民的收入应当是该公民生前的合法所得,如果是非法所得的收入不能继承。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房屋是指建筑物部分,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城市房屋占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房屋所有权人取得的是宅基地、城市房屋占用地的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的宅基地、城市房屋占用地的所有权不能继承,但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公民存款是指个人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储蓄的金钱。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生活用品是指用于生活方面的物品,包括家用电器、私人汽车、家具和其他物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林木包括个人所有的果园和树林,也包括个人所有的宅旁、院内的树木、果树或者竹林。林木仅指生长在土地上的植物本身,不包括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