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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张剑锋律师团队 添加时间:2024-08-13 23:07  点击:
遗产继承中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中,根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不同,有权分得遗产的继承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在法定继承中,有权的继承人都是可以分得遗产的人。所谓有权的继承人是指如果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来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由第一或者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或者全部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没有被遗嘱指定为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不管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的,都不能够按照遗嘱继承到遗产。
 
不论是在法定继承中还是在遗嘱继承中,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胎儿的继承权问题。纵观世界各国的继承法,对胎儿的继承权问题的规定是有多种的。有的认为胎儿享有继承权,有的认为胎儿没有继承权。我国法律根据胎儿出生时的情况,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胎儿的继承权。
 
一、如果胎儿正常出生的,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照顾弱小是我国继承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最新的《民法典》依然贯彻的是这一精神,表现在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多分,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等规定中。
 
胎儿如果出生后正常的,其不但有继承人的身份,其也属于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更应当受到照顾。因此,《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规定,无论是在法定继承中,还是在遗嘱继承中,首先应当为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待胎儿出生后,为其保留的份额由其继承,体现了对胎儿的照顾。
 
如果胎儿正常出生后,没有为其保留份额的,继承到遗产的继承人应当从继承的遗产中扣回胎儿的份额,如果有多个继承人继承到遗产的,则从这些继承人继承到的遗产中按比例扣回胎儿的份额,由胎儿继承。
 
二、如果胎儿没有正常出生的,则根据出生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胎儿如果正常出生,但是在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也属于胎儿是正常出生,此时胎儿依然可以继承到属于他的遗产份额,他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由他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继承。
 
如果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则视为胎儿没有存在过,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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