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遗嘱办理房产继承都需要哪些步骤?
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生前订立好遗嘱,在遗嘱中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符合自己心意的分配或处理。有的立遗嘱人选择在遗嘱中明确财产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分配及分配的份额;有的立遗嘱人把财产遗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之外对自己较好的人;还有的赠与给了社会组织或者国家。
这些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一方面说明人们的私有财产的增多,如果没有私有财产留下也没有订立遗嘱的必要。另一方面说明人们的法制水平的提高,知道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遗产。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生前立下遗嘱,来对自己的财产,尤其是房产作出安排。那么,在订立遗嘱人过世后,手持遗嘱的继承人怎样合法有效的继承到遗嘱中遗留给自己的房产呢?
一、继承人对遗嘱认可,无异议时
1、房产登记窗口直接办理遗嘱继承过户
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房产登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当然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认可遗嘱。不过因该《规范》才开始试行,至于各房产登记窗口具体实施如何以及操作的成熟度、掌握的尺度如何还不清楚。
2、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相较于房产登记窗口,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的经验和程序很成熟,继承公证费依照遗产价值按比例收取,以一套价值500万的遗产房屋为例,大概需要4万的公证费用。各个继承人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后,根据公证的内容再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继承到的房产的过户手续。
3、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
此方法并非真正打官司,只是走一个法院的程序。现在北京的各个基层法院都有人民调解或者诉前调解机制,对于没有争议的(遗嘱)继承案件可以直接通过人民调解+法院确认或者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法院均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种方式一般法院不收费或者收很少的费用,但周期较长,时间不可控。
二、继承人对遗嘱不认可,有争议时
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去法院诉讼,请注意这是真正的打官司。最后遗产如何继承,以法院判决为准。当然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之间仍可以就争议的遗产房产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法院调解书,继承人凭借该调解书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