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的时间怎样起算:
继承开始的时间在继承制度中很重要,很多权利义务的行使与这个时间点有关,因此,有必要弄明白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从这条规定可知,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就是继承开始的时间。
那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怎样确定呢?这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正常死亡时,其自然死亡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表现在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记载于死亡证明上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此时的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是确定的,是由专业的医生确认的,这个时间一般不会产生争议。
如果被继承人是在家里死亡的,那么,其最后咽气的时间就是他的死亡时间。这个时间一般是其家人确定的,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很多的被继承人就是在家中自然死亡的,死亡时家人陪伴在身边,因此家人确认的咽气时间可以算作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在家中没有人陪同时的死亡时间,如果被继承人在家中死亡时没有家人陪伴在身边,而是在死亡后不久即被发现死亡,那么大体上可以推算出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一般也不影响继承时间的确定。如果是在死亡一段日期以后才被发现的,则推算的只能是大概的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了。
如果是遭受了不法侵害后的死亡,比方说被别人故意伤害致死,此时的死亡时间的确定就应当以警方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如果是在事故中死亡,比方说交通事故中死亡,就以交警部门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这样推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定各个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以利于遗产的顺利继承。
以上都是生理死亡,指的是肉体的真正灭亡。在继承法上,还有一种宣告死亡制度。就是在被继承人是否真正死亡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继承等法律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制度,作出死亡宣告判决的时间就是其死亡的时间。死亡宣告只能由法院在一定条件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一样,都是继承的开始起算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