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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完善的思考?

来源:北京继承律师网 作者:北京继承律师 添加时间:2018-02-21 22:18  点击:
      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完善的思考?
 
      法定继承人制度的本质实际上是对被继承人意志的一种设想或者说是拟制,是对被继承人意志的推定,推定被继承人想把自己的遗产传承给哪些人据此设定继承人的范围。在此原则指导下,各国法律在设计法定继承制度的时候,都推定被继承人是想要把遗产留给自己最为亲近的人。我国法律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则,从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基本上就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哪些人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及他们继承遗产时的资格顺序。我国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之内(但是除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就是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旁系血亲,旁系血亲仅限于兄第姐妹, 本质上来说最亲近的人都包括在内了。这些法定继承人之间又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划分为两个顺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相同。
 
      北京继承律师网北京继承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人的范围的确定上有些不能适应我国的实际,那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些狭窄。目前的第一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在我国社会中不是每一个被继承人都有这些亲属,究其原因,就是我国的国情与别国可能有所不同,那就是我国已经实行了四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个政策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社会大众亲属的减少,例如独生子女家庭长大的孩子,他们没有兄弟姐妹,这样他们的下一代也会少了姑姑、姨及舅舅等其他亲属,相对应的,他们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将会变得少了。这样在实际继承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有些人在过世后,他们可能没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他们的遗产。这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一旦出现没有人继承及没有人受遗赠的财产,那么就会归国家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的成员就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从现实角度来看,这种规定与民间习惯和国际惯例都是都是相悖的,这样规定是有问題的。
 
      因此,北京继承律师网北京离婚律师认为,我国继承法应该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至于扩大至哪些亲属,有待于继承法修订时社会各界在详细讨论论证确定。
 
      在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上,北京继承律师网北京继承律师认为也应该调整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范围,可以增加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目的就是避免法定继承人范围过窄导致遗产由不是法定继承人所希望的人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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